相對逛東區的女孩來講,逛文具店的女孩─就是多了那麼幾分的,宅氣。
逛文具店的女孩通常沒有擦指甲油,通常沒有染髮,通常戴眼鏡。衣著就不一定了,但通常不流行;通常是極端的沒個性或有個性。
她們把筆拿起來放下,筆記本拿起來放下,橡皮擦拿起來放下,便條紙拿起來放下。像是童話故事─糖果屋,裡面的老婆婆那樣,每天都要摸摸小女孩的手指頭,胖了沒有、胖了沒有。然後吃掉。
她們拿起來,端詳所有細節。濃度多少的筆芯,零幾毫米的筆頭,什麼用途的橡皮。想著,今天需不需要用到呢?明天需不需要呢?這好像抄筆記很好用...。這可以用來傳紙條吧。想著許多藉口,這點倒是跟東區女孩很像。更甚者,想著,那個功課很好的誰誰,好像也是用這種筆。買個文具也淪落到此種目的,那麼就跟東區女孩沒有兩樣了。
小時候穿制服,白鞋子,背書包。可以跟人家不一樣東西不多。除了成績之外的高下,可能就屬鉛筆盒的文章了。
小時候我被偷過ㄧ個墊板,哈囉基地的,我好像是在大立買的。我難過很久。後來有一天竟然在同學桌上看到了。我拿過去跟老師說:這是我的。老師問:為什麼是你的。我說:這個刮痕我認得。於是墊板就變回我的。想想也真奇怪,我又不是李昌鈺,老師也不是李昌鈺,為什麼老師只憑一個刮痕就判定她有罪,我訴訟有效呢?大概因為我是班長吧。不過那個墊板真的是我的我確定。
長大以後,日系原子筆漸漸出現在我的生命之中。可以用那鉛筆,大概就有點像是你擁有一雙有溝溝的球鞋一樣吧,大概就像是你擁有一個有溝溝的女友一樣吧。是一種虛榮就是了。那時候我去逛個文具店,一買就是一百多塊的─筆、擦子。好膚淺的一個小孩,像是沒見過世面的鄉巴佬穿金戴銀似的,但我真的很開心。大概就像現在的女孩們如果可以擁有一個大家都喊得出名字的包包一樣開心吧。
幸好我膚淺的行為到了中學就停止了。
不過就是筆嘛。文具。寫出來的東西好壞才是真的。就像許純美怎麼穿都不會變成柯裕棻。好吧,我承認我舉了兩個過分極端到失去比較效力的個體。
我現在還是不停的在文具店拿起來放下,不過就不再沉迷日系原子筆還有高級橡皮擦,以及對筆頭的釐米錙銖必較了。我承認我還是會被那種看起來就可以寫出一手好字的筆吸引。總忍不住拿起來很久,很慢的放下。而且,事實上,我鉛筆盒裡躺著足夠我吃一餐摩斯漢堡的筆,兩支。我承認我滿喜歡他們,不過都是人家送的,也就沒什麼罪惡。意思是說如果你要送我名牌包我是不會違背本心抗拒的。
不過幾次下來,摩斯漢堡筆的使用次數,還是遠遠低於那一支十塊的油性原子筆。因為我是左撇子呀,日系0.38那種還是0.4那種有鋼珠的,總愛跟我硬碰硬,加上我又叛逆,我們總合不來。脾氣太硬的不是被我遺棄,就是自己斷頭而死,有水都也出不來。我這種人,還是比較適合使喚那種,那種有著善良溫順委宛的台灣牛性格的,一支十塊的油性原子筆。
摩斯漢堡筆的光芒,大概就僅限於路人的眼光吧。人還是踏實點。虛榮心這個撒旦呀,無論東區女孩還是文具店女孩都難逃魔掌。我也只好期許自己多一點智慧看得透徹,想得明白。世風日下,不要連寫字都不寫字了。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