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說自己。

我有一枚小小的鑽戒是一定不離身的。睡覺也戴著。從十七八歲的時候戴到現在沒有拿下來過,取下超過五分鐘會心慌的。還有一只手錶,同樣是老臣,除了睡覺的時候也一定是戴著的。

它們雖然很輕,我卻十分熟悉它們的重量,幾乎是依賴著那丁點的重量。我很喜歡數算它們跟在我身邊的日子。我每每看見什麼人說他手表從他爸爸給他到現在三十載都沒有換過──這種故事我聽起來都覺得很了不起,並且莫名的也想要這樣。

再算一算竟然也有五年超過了。

戒指是十二顆小小的碎鑽相成一個英文字母草寫D,在細細的黃金戒台上。是很秀氣的樣式。因為它呢,和擦起大紅大黑的指甲油其實不是很搭,(我是很愛擦那種顏色很飽和的顏色,可是不搭),所以總在過癮之後我就又拭去了。戒指總在不同的指間換來換去,最習慣的是左手無名指──將來要戴上婚戒的地方;我心裡時常覺得它很像我媽給我的守護或者說是金箍咒,將來遇到一個真正對我好的男人才能夠交換;於是那些人就像不搭的顏色,終究是不太適合所以必須逝去。

錶面是一種很難形容的顏色,帶著陰柔質感的中性色調。對它就沒有那麼小心翼翼了,常不小心摔到,它也活得好好的。我真的很喜歡它,雖然有點磨損,沒有那麼亮麗如新,不過目前為止都沒有想要把它換掉的念頭。

跟以上二位也有一些革命情感的是一只咖啡色牛皮皮夾。送我的那人總說我一天到晚丟三落四、粗心大意,跟我打賭如果我在畢業那年還沒有弄丟這個皮夾就要換一個更好的給我。約定的時間眼看就要到了,不過我到沒有想要兌現賭注的意思。那時候我會想要這個禮物,是因為我想要一個有一個皮夾,它的皮面是那種特有歲月的光亮,觸感柔軟,顏色是沉甸甸的咖啡。除了時間以外沒有辦法換來的。當時我絕對不是因為賭氣所以說我會用到畢業;現在,不消說,更不是因為賭氣。我常常幫它保養,有一次我天真的幫他搽上我的乳液,我想說都是皮膚應該可以吧。結果它好像淹死了一樣都發黑了,我趕快用吹風機把它吹亁,還好有救回來而且沒有龜裂。

它們已經不能被稱為裝飾了。倒是有點像跳芭蕾的時候必須固定肩膀還有骨盆,所有的舞姿都以這四點為準。

項鍊也是,只是沒有那麼嚴重。我有一個不敢拿到台北的珠寶盒。每年寒暑假我會換一套墜子還有項鍊上去,一戴就是一個學期。姑且不論因果,這樣的習慣跟我小時候真的有夠會弄丟東西應該有關係吧。記憶很深刻的一件事──我都忘了是國小幾年級,那天我穿洋裝,吃鐵板燒,好像是在中華路上;去上廁所的時候,我把項鍊拿起來放在抽水馬桶蓋上,然後我就忘了它了。再回去的時候已經不見了。反正我覺得東西只要離開我身邊就會不見,而且是真的會不見;不同的東西不同的故事走漏了不曉得多少回,都不復記憶了。所以我沒有一直更換首飾的習慣,因為一定會不見。我知道我是很漫不經心的人,但不代表我不懂得珍惜。我還是會找到辦法讓能夠它永遠留在我身邊。

我認識一個女生,身上的穿戴都是為了炫燿自己很有錢。有一次我形容他的穿扮,我媽說他應該是媽祖婆XD。雖然非常惡毒卻不得不承認這樣的比喻精準得不得了。

另外有一些人,身上所有穿戴都是為了搭配而生。如果今天的dress code是淑女風那麼手上絕對不會出現g-shock。項鍊也是為了讓上衣更完整。我覺得那樣的人是比較絕情一點的。我也曾經因為另一枚戒指比較漂亮,或者今天我好想要擦大紅色指甲油,就把戒指安放回首飾盒裡──不誇張,整天真的有些心神不寧。我常常想,你怎可以狠心的這樣每天把手錶戒指項鍊換來換去的。如果衣服真的是張愛玲所謂的隨身戲劇──那樣的人才配當戲子呀...表演得那麼精準。

我整個人跟這些我覺得它們都要跟我說話了可是其實沒有生命的老臣相生相息。哈...或許只是我太矯情得多,或許人都需要某種依託。即便起初一樣是造做,也早已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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