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煮湯/九九


 有一陣子我相當勤於開鍋造飯……這樣講好像太看得起自己,不過是兩種草率烹調:清雞湯、雜菜湯而已。



 公寓底下的巷子就是傳統菜場(所謂「吵得跟菜市場一樣」是真的),這裡是多住都市中下階層與學生的老社區,物資比別處便宜三分之一,常有外地婆媽特來掃蕩清鄉,所以採集時間最好不要超過早上九點半:先到巷口第一攤買雞,接下來巷子中段買番茄青蔥洋蔥馬鈴薯,最後到巷尾的黑毛豬肉攤(這點需注意,白毛豬天生有蓋不住的腥臊氣,忌入湯),跟老闆要一種名為「邊肉」的部位,何邊?不可考,應不是黑白切當中的嘴邊肉,它通常男子巴掌大小,肥瘦互見,比例勻稱,甚有霜降姿色,是主婦們的祕傳心法,我每每驚險搶下最後一塊。嗶嗶!嗶嗶!那位穿哈囉凱蒂白棉T的太太請妳把手放開!


 一人份的清雞湯取切塊雞腿一只、雞翅兩枚,清洗血渣並川燙後置鍋內加入白水,熬至看自己高興∕肚子很餓了∕趕快吃吃得出門了時,投青蔥數段、米酒兩匙即成。雜菜湯取邊肉一塊(或小排半斤),同樣清洗並川燙,若小排,則先丟小排後丟番茄洋蔥馬鈴薯之滾刀塊;邊肉則順序反之,熬至菜化肉熟即可。兩者均不加鹽與味精。室友試喝半碗後害羞地說:「不鹹耶。」


 我答是啊。一杓沸騰的淡味覺,它自己就是最好的形容與最好的譬喻。而素材和身體相親相愛,中間沒有橫逆阻擋,以它們的煎熬成全人類的慾望或健康,喝下去似乎便能變身,變成更好的人。


 只是久而久之,即使是這樣自生自滅的粗懶料理,竟也不知何時給我廢掉了。也有惰性(台北市的廚餘政策實在很傷腦筋),也多半下意識想看看,一個小市民如果無法維持各種自我想像的儀式,不刻意製造細微耗時的催眠小事──例如寫部落格、自己煮湯、半夜買書、在家點蠟燭、趕赴表演、上紐約貝果店吃早餐等等──是否就註定無法抵擋生活中不同形式的凋敝與困窘?然後就只好小小慢慢地漸退,讓生活自行向下探底。


 或許終會有這樣的可能。像十幾年前去錄影帶小租店租來的日本午間連續劇或小叮噹卡通裡,中間偶出現沒剪裁乾淨的電視廣告,裡面走漏了一個遙遠的世界,多蓬鬆多清潔,沒有陰暗沒有落塵;主婦在陽光下笑著慢動作嘩啦抖開全家的衣物,屋內淺藍的桌巾上有淡白的瓷碟上有奶黃的布丁,爐火微微如笑,撲撲煮開一鍋無淚無破碎的時光。


 但一日我清理冰箱,發現最底最底角落存一透明盒子的不明灰色凝凍,貌甚不懷好意。我遲疑一會,決定小心翼翼將它起出,打開,那是好一陣子前的雞湯,當時沒喝完,裝入保鮮盒裡預備下一餐,卻被生活層層疊上,最後忘在了那兒。


 被遺忘的事物往往就敗壞掉了。我對室友們感到滿心抱歉,趕緊將它們倒進清潔袋,白色雞肉浸成一種魚罐頭樣的腥紅,肉質凍得鬆潰如酥,冒出令人不快的味道。我皺眉拎它下樓趕上垃圾車後,那屍樣的沉濁感仍然微微黏著在嗅覺裡。你真無法想像它曾經是淡金色的,清澈,熱烈,可喜,並且那般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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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在故事本身,是他運用詞彙的能力實在讓我喜歡。比如說:‧‧‧它們的煎熬成全‧‧‧

我也想變成轉品高手。我還跟中文系學姊說我要去修文字學的課。唉唉,想必最後的產品又是嘴砲一枚,砲聲隆隆。

這篇文章其實也不是他寫的其中我最喜歡的之一。反正我就是不厭其煩的想跟大家宣傳他。或許是藉以宣傳自己,說,你看喔,我喜歡這種的文章。好像是說,看,幹,我會去蘇富比喔。之類的。就好像很高級一樣。不過我比較喜歡低級的事情,人,還有文章。如果我不喜歡你,請你不要生氣,因為你太高級,我太低級。

反正他寫字很酷,而且生活普通、平凡、大眾、粗俗,但是他用文字轉化變成好看好讀。大概就像會罵髒話的小提琴手一樣,一樣衝突、一樣怪異、一樣吸引人。

有一次子銘跟我說:他去跟NSO的小喇叭手學小喇叭(這是認真的喇叭,不是我的喇叭。我的喇叭學不來,是一種渾然天成。)。講到哪?他去跟小喇叭手學小喇叭。NSO小喇叭手住的房間是某一棟房子的頂樓加蓋,打開門印入眼簾的是一大堆A片A書。酷吧。還好我不認識他,我大概會愛他無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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